我代表虎林市农机总站,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1、深入宣传农机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农机法规,遵守农机法规,减少农机纠纷和农机事故的发生。
2、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热情接待来人来访,推行微笑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及时为群众释惑解难。凡属本站办理的业务,一律随到随办。能当时办好的决不拖拉,不能当时办好的也要仔细说明原因,给来人以满意的答复。
3、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做到2人以上并出示相关证件,做到态度和蔼、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杜绝以权谋私和“索拿卡要”现象,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
4、农机执法人员不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集体或个人的宴请,不接受工作对象赠送的任何钱物。
5、办理农用车牌证业务,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在一个小时内办好入户手续并核发号牌,25日内核发行驶证。
6、办理农用车驾驶员考试业务,凡具备条件的,在1小时内办好入学手续和报考手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在15日内核发驾驶证。
7、及时处理农机事故,从接报案时算起在15分钟以内召集人员赶赴现场(指离开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在20日内、一般事故在15日内、轻微事故在5日内,依法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当事人反馈。
8、农机产品供应不间断,随到随供,保证质量,认真落实“三包”规定,搞好售后服务。
9、开通农机“110”电话,负责下情上报、农机田间作业时故障抢修的组织协调与处理工作。
10、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姑息。
为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农机总站特设举报电话:0467-5823023、0467-5997858。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虎林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站 长: 孙锡超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