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发改委(招商局)
全 程 代 办 限 结 制
1、凡是到发改委(招商局)办事的企事业单位、投资者和群众,如果所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都要立即给予办结。
2、根据办事事项的繁简程度、办事环节、办事程序进行细化、量化,保证所办事项如期办结。
3、建立项目投资投诉接待制度。接到投诉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告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5、对于无任何原因,而推诿、扯皮,拖着不办或拒绝办理而造成后果的,若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若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