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2 1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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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
★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02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享受全额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缴纳。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及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纳152元。
03享受待遇时间
★一般参保居民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
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以下人群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首年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当年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享受财政补助,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04最新待遇政策
★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提高到10万元。
★提高普通门诊支付限额,设置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待遇支付标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设置起付标准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继续提高门诊“两病”医疗费支付比例。“两病”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70%,高血压年度限额4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限额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满三年以上的,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增加1%,连续参保时间从2021年起计算,即:2021年至2023年均参保的,2024年继续参保按连续参保3年以上计算,以此类推,每满三年增加1%,以上调5%为限。连续缴费中断后再次参保的,报销比例按新参保时间重新计算。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险比例,起付线1.2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万元以下部分支付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75%,无年度限额。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治疗和住院实行分类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特困人员不设付标准,按100%比例救助;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救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按60%比例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60%比例救助。
05温馨提示
★办理参保缴费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参加个体灵活就业医保或已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请勿重复参保。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办理缴费;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今年尚未缴费的,可直接自助办理缴费。
★缴费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因死亡、在本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医保的,可申请退费。
★“城乡居民医保”与“龙江惠民保”的关系。“龙江惠民保”是基本医保的补充,适用人群为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也就是说,如果您想参加“龙江惠民保”,前提需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06
缴费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税务”。操作流程:黑龙江税务→左下角点“我要办”,选“社保费办理”→请先“注册(首次)”→“登录”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二)微信“服务”缴费。操作流程:微信选“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龙江税务APP。通过腾讯应用宝安装龙江税务APP,主页→社保费用申报→登陆(首次请先注册)→社保费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费→选择缴费属期→立即缴费→确认缴费→确定支付→完成支付。
★(四)支付宝缴费。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缴费(替他人代缴)→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五)银行网点。可前往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缴纳。
★(六)虎林市政务中心医保自助一体机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