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13:41 来源: 发改局信息员
一、第一批收购库点
根据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统筹安排,我市第一批开库收购库点6户:
1.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信瑞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庆丰农场第五管理区第三作业站
2.黑龙江北琴海供销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〇农场五十四区8栋015号
3.黑龙江省万里利达粮食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迎春林业局第五社区C区(原贮木场二段)
4.绿都集团虎林市新三粮库有限公司(宝东储粮区)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宝东镇
5.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智达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云山农场第五管理区第二十作业站
6.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仁泽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八农场第四管理区清河分场
二、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质价标准
2023年我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31元,202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具体质量指标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0%以内,谷外糙米4.0%以内,黄粒米1.0%以内。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非标准品的具体收购价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增扣量。
1.水分含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2.杂质含量: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3.整精米率:整精米率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量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4.谷外糙米含量:谷外米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2个百分点,扣量1%,高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整精米率低于49%、谷外糙米含量超过4%、黄粒米含量超过2%、互混率超过20%的粳稻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三、监督电话
中央储备粮虎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杨岗镇卫星村
电话:0467-5987746邮编:158422
虎林市粮食局:
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虎林镇建设东街79号电话:0467-5806008邮编:15849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虎林市支行: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虎林镇曙光街道新兴委北兴西街3号
电话:0467-8258792邮编:158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