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自然资源局 |
2021-04-08 14:56:07
| 浏览:1546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 院组织专家对虎林市百路达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虎林市利祥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虎林市贵宁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虎林市聚鑫挚友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 “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虎林市自然资源局耕保股、矿政股联系。
联系电话:0467-5853700
0467-5823787
附件:1、虎林市百路达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虎林市利祥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虎林市贵宁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虎林市聚鑫挚友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虎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