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14:26 来源: 鸡西市虎林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质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与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相关问题投诉举报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
本次监督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工作要求,聚焦未达到治理标准的各类问题,具体线索征集内容如下:
1.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方面:农村公共区域、村内主次道路、巷道等位置存在生活污水横流现象;村民房前屋后、村内沟渠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漫流问题,未实现污水有序收集或规范排放,影响村容村貌和村民日常出行。
2.基本闻不到臭味方面:农村公共空间、村内水塘、沟渠、坑塘等区域存在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生活污水长期淤积未及时处理,滋生异味、臭味,对周边空气环境和村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不务实、走过场,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实际治理成效未达到预期;治理项目建设、运维脱离村民实际需求,存在建而不用、管而无效等问题;因污水治理不力引发村民普遍不满、产生较多怨言,治理成效未得到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此外,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稳定运行;设施长期闲置或废弃;设施在冬季停运期间,未妥善处置污水导致生活污水横流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电话:0467-5886717
举报邮箱:hlsthjj2023@163.com
三、有关要求
1.提供有效线索:为确保反映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核查与处理,请投诉人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及详实的举报内容,包括被反映问题的具体乡镇、村屯、位置,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和相关佐证材料等。
2.确保举报真实:投诉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处理与监督: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安全,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对经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接受社会监督。
鸡西市虎林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