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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指南

2023-07-14 09:08 来源:

为了更好的方便和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进行备案,除政务服务窗口备案外,我市现已开通线上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人群及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已迁移到异地,具备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提供复印件即可);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异地居住证复印件或社区居住证明(盖有公章);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开具的异地工作证明;

4.“两城一家”大学生:具备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

5.海南侯鸟人群:可到窗口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备案。

二、备案方式

()窗口备案

可现场办,携带居住证明材料及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19—21号)办理;可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箱办,将备案材料及社会保障卡拍照发到1506825517@qq.com。(发到邮箱后拨打窗口电话0467—82588618258862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二)线上备案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备案操作流程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备案界面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依次进行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备案】,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标记处进行信息填写和上传备案材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备案】,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2)备案是否成功查询:两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右下角“备案记录”中“快速备案”查看是否备案成功。

2、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备案操作流程

(1)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备案】,选择备案情况后点击【确认信息】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填写备案信息按图片所示标注处进行信息填写,点击【确认信息】完毕后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标记处依次进行材料上传,【提交申报】,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2)备案是否成功查询:两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备案查询”中“异地安置”查看是否备案成功。

三、异地直接结算待遇

1.住院待遇: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参照我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待遇。

2.门诊待遇:享受普通门诊和包括高血压(期以上)、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在内五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与我市相同报销政策。

四、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如有需要满6个月可以变更就医地备案城市。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3.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4.(1)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自行前往安置地以外的省市就医,可以通过以上线上备案方式,备案类型选择“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方式进行二次备案,直接持卡结算,享受自行转诊待遇。(起付线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参照我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下降20%。)

(2)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由安置地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手续到安置地以外的省市就医,可以拨打参保地医保中心电话进行转诊备案,直接持卡结算,享受异地转院待遇。(起付线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参照我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下降10%。)

备注:以上两者只选其一

5.“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只要在一个渠道申请即可,不要重复申请,以免影响就医。

咨询电话:0467-82588610467-8258862。



发布者: 医疗保障局